對場作 是台灣或中國傳統建築在建造過程中,左右兩邊由不同的建築師傅分別獨自建造,合力完成這一座建築。特色就是建築左右兩邊相對應之元件,尺寸相似,但形狀、樣式、手法卻各異。 由於兩位師傅的建築風格常有差異,於是,增加了傳統建築的可看性,特別是競爭性的對場作建築,左右兩邊的對立呈現,更是精彩,例如台灣新北市的三重區二重埔先嗇宮。 對場作的可能原因 一般的傳統建築,常是由一位師傅,帶領他的築建團隊,一手包辦該建築的整個工程。不過有些情況,會出現由兩位師傅的團隊,分別各自負責左右兩邊,或前後兩邊的建造工程。 形成對場作的原因,一種情形是築建團隊人力不足,單一團隊無法獨力完成工程,只好由兩組不同的築建團隊共同建造。 另一種情況是兩位師傅欲競爭該建築之建造主導權,在兩派團隊不相讓的情況下,就有可能由雙方分別建造左右兩邊,很容易就形成對場競爭。 還有一種情況是建築主人希望藉由相互競爭來激發出更好的成果,就由主事者聘請兩組不同派別的匠師團隊共同建造,這也是會產生對場競爭。 對場作之可貴性 能建造出對場作建築,有兩個必要條件,一是經濟狀況許可,擁有足夠的財力去聘請兩位優秀的師傅;二是要有足夠的優秀匠師及其建造團隊。 以台灣建築來看,台灣的對場作建築多是在清代中晚期之後,特別是清光緒及日治時期較多。會有這種現象,分別分析如下: (1)經濟方面:台灣人口隨著移民不斷增加,都會群聚愈來愈明顯,因生產力隨著人口增加而提升,造成單一區域內之財力物力不斷擴大,因而持續增進建造更精美建築之能力。 (2)匠師方面:在早期,台灣本土匠師較少,傳統建築之建造匠師,多從福建泉州、漳州跨海而來,工資相對較高,且人數亦可能受限。台灣本土匠師在一代代培養茁壯後,到清末日治時期,功力已足以和泉漳明師相抗衡,例如陳應彬。在匠師人力充沛的情況下,便較常出現對場作建築之情形。 近來,台灣的傳統建築人力凋零,儘管台灣現在的濟經能力數倍於百年前,但已無法再建造出精美之對場作建築,目前僅能進行古蹟維修工作而已。對場作,在清末日治時期,達到空前絕後的頂峰盛況,時至今日,保護對場作古蹟,成為當務之急的重要工作,一旦遭到破壞損毀,可能就會永久性地消失,例如台灣新莊地藏庵。 台灣 現存對場作建築 台北市 大龍峒保安宮 :重建於 大正 6年( 1917年 ),二級古蹟,有對場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