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元年:藝文界對台灣文化政策的九大要求


我們對台灣文化政策提出九大要求:
1.          要求現任主委下台:現任文建會主委盛治仁應該為其不當政策下台負責。 【11/18本項已落實】
2.          要求文化預算提升至4%馬英九總統於2008年大選前承諾文化預算將從原佔總預算1.3%,提升至4%,至今未能實現承諾。現任總統應提出說明、公開道歉、並提出改善方案。
3.          要求三黨候選人針對文化政策進行辯論:三黨總統候選人應針對文化政策與改革方向,在一個月內進行公開說明與辯論
4.          要求補助正常化:文建會與未來的文化部,經常性補助應以固定比例編列預算,政策性補助不應凌駕於經常性補助之上,以呵護藝文自由孕育的土壤,杜絕政策主導文化藝術的歪風。
5.          要求正視藝文多元性,均衡藝文預算分配:文建會與未來的文化部應重新調整藝文資源分配,均衡藝術文化各領域的預算分配,修正「分級制度」,培力弱勢藝文團體,停止助長當前藝文界的貧富差距。
6.          要求文化政策重視「培養文化生產者」: 文化是社會全民的公共財,政府有義務要厚植文化,國國家文化政策應以「培養文化生產者」為核心,以建構健全的文化產業結構、改善文化產業發展環境為策略,提升全民文化美學,而非本末倒置,一昧追求一時的票房與產值。
7.          要求文化政策制定與執行均受全民監督:國家文化政策的制定與決定應建立長期、公開、普遍參與的公共監督平台與機制,不被少數利益集團把持。應全面檢討官方主導基金會之操作、廠商合約不公開而規避全民監督之惡行。
8.          要求暫停並全面檢討所有文化園區發包案,凍結並全面檢討文創院的組織與功能:從華山開始,持續以15年合約的模式,正在全台進行複製的文化園區發包案須全面暫停;獨立於文建會之外的文創院也應全面暫停,並全面檢討以文化之名行純粹商業之實,並排擠原創端的公共政策。 
9.          要求終結文化建設的閒置浪費與畸形發展:政府應徹底檢討原有及新興文化館所的閒置浪費,終結硬體建設經費編列高於軟體建設的畸形亂象,開啟台灣文化元年。
發起連署:  文化元年基金會籌備處
共同發起連署團體:
牯嶺街小劇場、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台北當代藝術中心協會、台灣女性藝術協會、台灣文化產業學會、視覺藝術協會(視盟)、藝術文化環境改造協會(陸續增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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