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共服務
新公共服務之緣起 來源: http://nccur.lib.nccu.edu.tw/bitstream/140.119/35691/6/56019106.pdf 公務員逐漸發現,當他們試著去傾聽民眾的心聲時,而不是以教導的方式對 待民眾,會從民眾身上學的更多東西;試著去以服務的態度服務民眾,而不是以 領導的方式對待民眾,會體會到更多公務員所沒發現的價值。當我們用效率來檢 視公共行政的績效時候,我們也是可以用對公民關心之事務的回應性來判斷。 「新公共服務」主張政府應該以 「服務」取代「導航」(steering) ,強調民主 行政、市民社會的重要性。相關研究也發現過往的政府再造運動呈現使用市場模 型多於政治社會模型,強調顧客多於市民、過於強調企業精神管理的光環,因而 呼籲應環顧政治與社會面的公共精神與公共參與的問題。針對「治理需求」與「治 理能力」之失衡所導致的信任背叛危機,需要從手段的多樣性、觀念的創新性來 調整,而不僅止於政府內部「行政革新」與「流程再造」的窠臼(李宗勳,民90)。 Denhardt 採比較觀點,區分傳統公共行政、新公共管理與新公共服務的差異 (詳如表五),指出「新公共服務」具有下列新意涵(Denhardt,2000): (一)以 輔導代替引導 :政府的重要角色趨向協助市民匯聚並解決共享的利益, 而不僅止於控制或引導新方向; (二)公共利益不是產品,政府應著力於 建構集體式公共利益之分享觀 ,而不急於個別選擇之快速解答; (三)服務市民,而非 僅止於討好選民;公僕不能只回應顧客需求,應關注 市民間之誠信與和諧關係 ; (四) 不僅以量評價人 ,透過長期的協力過程與相互尊重之共享式領導的公共組 織及網絡參與更可能成功; (五) 將市民主義及公共服務的價值置於企業精神之上 ,公共利益比較可能被公僕及市民允諾於貢獻社會下被提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