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目劇/文創劇場

依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補助民間推動文化觀光定目劇作業要點第2條之定義:


本要點所稱「文化觀光定目劇」,應符合並達成下列規定:

  (一)專為促進文化觀光量身特製(含創新製作、改編重製及舊作重演)之「售票」表演,
     並以本土創作劇碼為原則,如有特殊情況,得以國外創作劇碼為例外。

  (二)為固定時間、固定地點、固定型式之表演。

  (三)每週至少表演五天,每場次至少四十五分鐘。

  (四)至少以三個月(一季)為一個檔期。

  (五)為計畫能付諸執行,不論自辦或合辦,申請單位應於申請前與相關單位談定場地使用
     事宜,並出具場地使用或租用同意書影本。

  (六)為達成文化觀光效益,申請單位應於申請前與旅遊業者談定合作事宜,並出具雙方合作
     意向書。 


文建會通過初選的5隊文化觀光定目劇團隊:

1.舞鈴劇團(花博舞蝶館定目劇---奇幻旅程)

2.十鼓擊樂團(計畫自有的十鼓文化村演出)

3.全民大劇團「寶島綜藝秀」(計畫在中影八德路大樓、台南市餐 旅觀光文化協會結合王藝明掌中劇團在台南生活美學館)

4.拾藝整合行銷(結合國民大戲班在士林中影文化城)

5.高雄蘋果劇團(在高雄港觀海台(香蕉棚)演出)


台灣定目劇困境
1.場地---場地數量、場地規模與設備不足、現有劇場位置無法發揮地方文化特色

2.資金---劇場表演為高耗能藝術,需政府民間齊力

3.品質/題材---表演只為觀光收益?地方特色題材?與鄰近國家題材區分才能突顯特色
                         空言文創劇場,百老匯也是商業劇場

4.觀眾---目標陸客?開闢內需市場,提升民眾文化水平才是長久之道

新聞:

文建會「定目劇」政策祭品? 舞鈴劇場經營陷困境

定目劇第二波優惠方案 舞蝶館定目劇可享場租三折

龍應台訪視舞鈴劇場彩排 體檢「定目劇」與「文化觀光」政策配套機制


台式「定目劇」出現了嗎?
定義紛擾難清 「官」的想像與「民」的掙扎
這一年,劇場界出現了許多看似熟悉卻又陌生無比的名詞,例如定目劇與文創劇場。對於這些名詞,大家各有各的想像:「政府所謂的定目劇,應該就是文建會所推動的『文化觀光定目劇』,文創劇場大概也是類似的概念,像是百老匯或是中國的印象系列,反而和國外所熟知的Repertoire概念不太一樣」 。

Repertoire指的是劇團得以一演再演的經典作品。近年來積極累積經典舊作票房實力的屏風表演班執行長林佳鋒解釋:「Repertoire原指美國非營利劇場藉由舊作重演來籌措財源,每五六年一次的重演,更能讓作品接觸到不同世代的觀眾。」Repertoire來到台灣,被譯作「定目劇」。2010年屏風在花博推出《百合戀》,於固定場館連續演出196場次,也讓定目劇有了新定義。

作為花博邀演作品,《百合戀》這種得以吸引三十萬人次觀賞的製作畢竟是特例。大部分的製作籌備了半年,排演了兩到三個月,然後演出短短的一個周末──好一點的話可以到兩周。這樣的環境,似乎與政府想像中連演半年一年的製作有很大的差距。為了跨越這道鴻溝,於是有了今年由表演藝術聯盟所承辦的「文創劇場」於華山生活藝術節演出,來為「定目劇」試水溫 。

不過,表盟副秘書長杜惠萍卻認為「文創劇場」只是因應政策推動的產物,並非具有延續性的規劃。表盟也只能藉由這個機會,鼓勵團隊挑戰較以往更多場次的演出,呼籲團隊重視行銷。杜惠萍直言:「政府想做的,無非是將大陸印象系列那一套搬來台灣,卻未曾好好理解台灣劇場,一味地比規模比場次,最後又要仰賴陸客來支撐票房。」

表演場地在哪裡?

撇開政府推動定目劇的大方向不談,不少劇團早已持續耕耘自己的「定目劇碼(Repertoire)」。首要難關,便是場地的缺乏──特別是中小型劇場的不足。這十年間早已針對這項議題討論再三,但目前只得到官方釋出的「替代空間」作為回應。和文化中心的大禮堂相比,有時這些改建的文化園區反而是更好的選擇

這幾年來總是自掏腰包、帶著前一年作品全國巡演的無獨有偶劇團便認為,只要妥善利用各個空間特色,其實更能拉近與觀眾的距離。不過團長鄭嘉音也表示,許多文化園區在一年一約的經營方式限制下,經驗無法傳承,更讓團隊在申請檔期時感到相當困擾。

當然並非所有的製作都保有這種空間彈性──今年分別在台北華山以及台南吳園演出的台南人劇團藝術總監呂柏伸則表示:「劇團在非專業劇院演出時,有時幾乎要重新打造一個劇場。」這對團隊來說,更是沉重的負擔。

目標觀眾在哪裡?

除了場地問題外,城鄉差距、票房壓力也是一再被討論的問題。

政府溢注大筆經費推動定目劇,卻未曾思考台灣是否具備這麼多的看戲人口。營運規模堪稱國內「大劇團」的屏風表演班,儘管其行政體系已算健全,執行長林佳鋒依然呼籲:「若要推動定目劇,票房不該只是團隊的責任,公部門更要協助專業分工,讓專門人才來負責行銷,甚至結合公部門力量與觀光產業合作。

觀光客或許的確是「把餅做大」的解答之一,但劇場工作者再次強調,「創作」本身絕不應成為觀光導向。台灣的劇場創作既然本於這塊土地上所發生的點滴,如何開發國內藝文人口也成了重要課題。如在無獨有偶的巡演中,既見到了台北外民眾對於藝文表演的饑渴,卻也面臨了與地方上「免費演出」競爭的票房壓力──無論如何,消弭城鄉差距、擴大台灣劇場的「內需市場」,絕對具有值得努力的空間。

和劇團的困境相比,行之有年的誠品春季劇場卻樂觀不少。挾帶著豐富的母企業資源,誠品自二○○七年推出連演十八場的《包法利夫人》以來,便深刻受益於「口碑」所帶來的宣傳加倍效應。但台灣演員究竟能不能負荷少有的連演挑戰,也成為他們現階段不願再延長演出時間的主因。

就在劇團十年如一日地為現實困境請命之際,全台首座定目劇場「水源觀光劇場」完工了。開放申請以來,卻見演出團隊裹足不前。其營運單位台北市文化局因此改變策略,開放短期演出申請,並提供長期演出優惠、以公部門優勢結合觀光行銷作為誘因。但文化局也自知由舊建築大禮堂改建而成的劇場,本身即有許多限制,首檔演出進行後,文化局已根據實際使用需求補強劇場技術設備。不過至於團隊最關心的「並無足夠大小可供裝卸舞台的載貨電梯」問題,目前暫無法提出解決之道,尚待劇團自行克服。

是的。這十多年來,不管政策如何改變,團隊始終只能單打獨鬥突破難關。「定目劇」名詞上的紛義,更再一次顯現了立場上的差距──政府要的是「文化產業」,但劇場人奮鬥的是「文化事業」。


尋找台灣的定目劇
教育文化組高級助理研究員 劉新圓

這幾天,「定目劇」一詞,成了報紙文化版熱門的話題,文建會主委表示要發展定目劇,以帶動文化與觀光的結合,台北市更率先提出租稅優惠的政策,鼓勵民間演出團體推出定目劇。

什麼叫定目劇?顧名思義,就是固定的劇目,做長期性的演出。由於戲劇是綜合音樂、文學、美術等的綜合藝術,演出成本很高,準備也費時,所以一齣戲如果要賺錢,必須能「三年不開張,開張吃三年」,例如膾炙人口的「貓」、「歌劇魅影」等音樂劇,就是成功的典範。近年來大陸導演張藝謀在各景點推出的印象系列,韓國濟州島的亂打秀等,更有帶動觀光的效益。有鑑於此,台北市政府早在兩三年前,就規劃要在士林興建台北藝術中心,推動定目劇,以吸引觀光客。

就個人所見,成功的定目劇,大致可分為三種類型。第一,是世界級的超水準戲劇,像「歌劇魅影」,劇情精采,音樂動聽,佈景機關奇巧,在各國都是有口皆碑。儘管目前台灣相當熱中製作音樂劇,但尚未出現這種火紅的大劇,至少還不到吸引觀光客的程度。

第二種是展現地方特色的表演,可以滿足觀眾的好奇心。印象系列,就是配合地方色彩而創作的大型聲光秀。其實,台灣早已有為數不少的特色型定目劇,例如九族文化村每天都有固定的原住民歌舞與祭儀,參觀者不在少數,早期國軍藝文中心,幾乎每晚都有京戲演出,經典戲如「四郎探母」、「紅鬃烈馬」等,總是一演在演,當時若有歐美友人來訪,往往少不了觀賞傳統戲曲的行程。

第三種是娛樂性夠高、足以吸引遊客耳目的內容。目前台灣有不少休閒農場,在固定時段安排馬戲團的特技表演或人妖秀,演出者多半來自國外,儘管水準不一定高,觀眾席卻常達到五成以上。

如果政府要推出有聲有色的定目劇,第一類的超水準型恐怕力有未逮,第三類的純娛樂型似乎又不符文化政策的精神,唯有第二類的特色型,似乎才是值得努力的方向。若能充分展現台灣文化的特色,又具備一定的藝術水準,則不僅有吸引觀光客的機會,本地觀眾也可能會捧場。最省力的辦法,就是鼓勵現有的本土表演團體,如原住民歌舞、各類傳統戲曲、南北管、八音、陣頭等等,走向更精緻化,在重要景點定時演出;另一種則是在新的表演型態融入本土特色,或者將各種台灣本土表演藝術,在一晚濃縮式呈現,讓觀光客在短時間內,很快認識台灣文化,這些都需要更多創意的投入。

定目劇成功與否,行銷、包裝、提供場地等等措施固然重要,但核心的問題,還是節目的內容。目前來台觀光的遊客,主要來自大陸,其次是日本,他們的文化與我們有不少重疊,如何避免同質性高的演出,讓他們耳目一新,才是最大的挑戰。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2012.2.28中國時報時論廣場)


定目劇在台灣,可有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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