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神社保存事件---1985年

桃園神社保存事件
桃園神社位於桃園市春日山,建於1938(昭和13)年,於1946(民國35)年改為新竹縣忠烈祠,1950(民國39)年桃園縣設治後改名桃園縣忠烈祠。1980年代中期正逢古蹟依法指定、文化資產保存法制化之時,不論對桃園縣或是我國的文資保存工作,桃園神社保存事件實有特殊意義,更可視為桃園縣文資保存的轉捩點。


1985(民國74)年,桃園縣政府編列預算,準備將原為桃園神社的忠烈祠拆除改建,因而組成「忠烈祠改建委員會」並公開競圖,錄取了李政隆、李重耀建築師的合作作品。得標之後,李政隆建築師到現場勘查,才赫然發現要拆建一棟做工精緻、環境優美的檜杉木造日本神社。

李政隆後來得知這是全台碩果僅存的神社,且「這幢神社正是當時血腥統治下的日本保護神的象徵。同時建造的材料全部都是上選珍貴的台灣檜木,奴役台灣人工所建造的」。【註1】李政隆覺得新設計並不是他應投入的工作,反而是保存它才是意義非凡的,因此李政隆毅然放棄設計權利,而公然與主張維護神社的人同一陣線。



正反意見的辯論

桃園神社將被拆除的消息傳出後,反對聲浪隨即出現在報紙上,即刻形成一股新聞熱潮,甚至華視在5月底還主辦了電視辯論會,使得此事件之是非對錯的價值能充分被討論。

贊成拆除的一方以林衡道、縣長徐鴻志為代表,認為這是日本殖民統治之遺物,必須拆除。【註2】值得注意的是另一位建築師李重耀的態度。李重耀一開始態度曖昧,曾在學者專家的會議中認為該神社乃江戶時代建築,做為忠烈祠有辱英靈。【註3】

反對者如王顯熙、孟祥森、可叵、李雀美、王鎮華、吳密察、張曉風等人士,認為桃園神社「是日本侵華史的物證」、「它本身是幢藝術、況且是以千年檜木生命換得」;【註4】「如果我們毀了神社,那麼同屬日本所建的總統府、台北賓館、新公園博物館怎麼辦」;【註5】「這座神社是八年辛苦抗戰的「戰利品」,為何不敢留下來」;【註6】可叵則指出,可以用日本貨,為何不能接受日本建築;【註7】吳密察則認為清除神社是一種改朝換代的你死我活、不共戴天的封建思想,不應該再存在,同樣是外族建築為何安平古堡列入第一級古蹟而神社不列古蹟、同樣是國恥象徵為何紅毛城列為第一級古蹟而神社則非。【註8】 



從建築特色的觀點來看,王鎮華認為仿唐式的桃園神社的建築空間經營相當成功,是有價值的建築教學範本,可以改變名稱為「日本侵華史蹟館」而繼續保存;【註9】可叵則指出桃園神社為純木造建築,非常稀少而值得保存,保存神社比拆掉它,更能顯示縣長的政績。【註10】

縣議會決議保存

縣議會背負選民期望,成為保存桃園神社的關鍵性力量,首先在5月23日,副議長就曾經帶領一群地方人士,在一場邀請專家學者出席的討論會上大聲疾呼:「桃園神社不能拆」。1985(民國74)年6月7日,桃園縣議會就桃園神社拆建問題熱烈討論,與會52名議員,僅有3、5位堅持拆除,最後做成壓倒性的決議:「不同意拆除」,否決了拆除重建案,同時數十位專家聯名提出陳情書,遞交桃園縣政府,【註11】於是縣府從善如流,神社便得以保存。

後續則由李重耀建築師提出修復計畫,並於1987(民國76)年整修完成,1994(民國83)年指定為第三級古蹟,2006年重新公告為桃園縣定古蹟。 




桃園神社事件,最終以成功保存收場,有幾點特殊之處:

1.這是第一座「臺灣日據時期表現帝國主義優越感之殖民統治紀念遺跡」經過熱烈討論後而被保留的個案,反對拆除者運用報紙、電視等傳播媒體,有效地發表論述,取得鼓吹保存的正當性;

2.贊成保存的理由,並非正視過去日本人遺留的歷史痕跡,而是以充滿大中國民族情緒的「國恥」紀念物、「日本侵華見證」為由來保留

3.討論到建築風格特色時,也以「仿唐式建築」視之為中華民族建築風格的遞嬗,而仍無法以保存良好、具有優良品質的建築與空間為保存的理由;

4.政治層面的運作,在此保存事件上具有絕對的影響力,若非縣議會壓倒性地反對拆除、縣長同意以縣民意見為意見,保存運動恐將橫生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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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釋

【註1】 李政隆,〈我為什麼要放棄桃園忠烈祠的設計權〉,《中國時報》,1985/5/23。
【註2】 林衡道堅持反日,主張拆除日本侵華證物,見葉乃齊,〈古蹟保存論述之形成:光復後台灣古蹟保存運動〉。國立台灣
               大學土木所碩士論文,1988。p.108。
【註3】 關於桃園縣忠烈祠是否應改建,李乾朗、王振華、李政隆、張曉風、李重耀等人齊聚開會,將討論結果建議縣政府,見
              〈桃園忠烈祠該拆?該保留?不是古蹟卻有歷史價值,處理兩難事,學界尚無定論〉,《民生報》,1985/5/23。
【註4】 王顯熙(文)、林國彰(攝影),〈桃園忠烈祠老厝〉,《中國時報》,1985/5/8。
【註5】 孟祥森,〈侵略者的藝術品非毀壞不可嗎?〉,《中國時報》,1985/5/14。
【註6】 李雀美,〈再為桃園忠烈祠請命〉,《中國時報》,1985/5/19。
【註7】 可叵,〈也算攔輿告狀〉,《中國時報》,1985/5/23。
【註8】 吳密察,〈何必如此趕盡殺絕?〉,《中國時報》,1985/5/02。
【註9】 見〈桃園忠烈祠該拆?該保留?不是古蹟卻有歷史價值,處理兩難事,學界尚無定論〉,《民生報》,1985/5/23。
【註10】 可叵,〈也算攔輿告狀〉,1985/5/23。
【註11】 見〈桃園縣議會昨決議,不同意拆除忠烈祠,作家也建議政府保留〉,《民生報》,1985/6/08。
(引自行政院文化委員會文化資產網部落格,作者:林一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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