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伯馬斯的公共領域理論

哈伯馬斯的公共領域理論



是以18世紀歐洲——主要是法國、英國和德國的歷史為背景,所得出的一個馬克斯·韋伯式的理想類型。他分析了18世紀資產階級社會中出現的俱樂部、咖啡館、沙龍、雜誌和報紙,是一個公眾們討論公共問題、自由交往的公共領域,它形成了政治權威重要的合法性基礎。

哈氏所謂公共領域,指的是一個國家和社會之間的公共空間,市民們假定可以在這個空間中自由言論,不受國家的干涉。通俗地說,就是指“政治權力之外,作為民主政治基本條件的公民自由討論公共事務、參與政治的活動空間”。

公共領域最關鍵的含義,是獨立於政治建構之外的公共交往和公眾輿論,它們對於政治權力是具有批判性的,同時又是政治合法性的基礎

哈貝馬斯研究公共領域結構時重點採用了民主理論的視角,強調了政治公共領域對實現民主的重要作用,崇尚公民公眾擁有對公共事務自由發表意見、交流看法的空間和權利。他研究的公共領域主要是資產階級的公共領域。黃金時代的公共領域由擁有部分經濟和政治特權的資產階級組成,在小規模的咖啡館、圖書館、大學及博物館等場所談論時政,而且人員嚴格限制在資產階級內部。因此,“公共領域”概念的提出,體現了資產階級的政治理想:建立一個民主的、平等參與的、自由討論的整合社會。由於哈貝馬斯過分註重對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的研究,而忽略了對平民公共領域的關註,因此,不少學者對其理論的普遍性和代表性產生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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